2011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成都市金牛宾馆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了此次座谈会。参加此次座谈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白泉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邓川检察长,全国人大代表韩忠信、王东洲等。包括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律师在内的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座谈。
座谈会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白泉民向参加此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了全国检察工作情况。白主任指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在这一年,全国检察系统通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2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2011年全国检察系统的工作情况,我所施杰律师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建议全国检察系统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的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任。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都十分尽责,但是刑讯逼供的情形依然存在,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然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第二,建议检察系统更加积极的探索刑事和解的工作机制。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使刑事诉讼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从被告人变成了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运用这一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效率,也可以通过“被告人与被害人交谈”的这一模式,使得被害人的痛苦得到倾诉,通过这一过程,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第三,进一步加强司法礼仪教育,以使我们检察官成为和谐社会的文明礼仪先锋。第四,施杰律师对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发表了几点意见:首先,希望进一步保障律师的会见权。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开展业务步步艰难,处处受阻。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执法者执法意识的转变。其次,建立检察官、律师的业务交流机制,比如2011年最高检与全国律协举办的公诉人与律师的辩论赛就是很直接的业务交流形式。检察系统和律协还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专题研讨会,研讨双方共同关注的法律问题,将检律之间的业务研讨常态化。最后,要加大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检察官的力度。这一制度的积极推进一方面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增加不同职业角色之间的尊重和认同。另一方面,优秀的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诉讼技巧,由他们担任检察官可以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发言的最后,施杰律师指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提案人,希望在新的一年司法机关继续严厉整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人们养成酒后不开车的行为习惯。
座谈会上,施杰律师的几点建议,体现了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对全国检察工作的殷切期盼,也体现了施杰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