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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修改草案出炉 遗产不能全给外人 
                                   2012-08-24 07:12:40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 周娜  
       昨日,成都市律协就《继承法》修改组织律师收集修改建议,成都商报记者将10个市民问题提交到会上。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她曾到北京、重庆等地参加《继承法》修改研讨会,包括她在内不少专家、学者都不赞成将财产留给“二奶”。
  昨日,成都市律协就《继承法》修改组织律师收集修改建议,成都商报记者将10个市民问题提交到会上。形成书面修法意见后,成都律协将通过全国律协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据悉,近期公布的《继承法》修改草案建议稿有两个版本:一个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等11名专家、学者起草(下称杨版);另一个由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起草(下称梁版)。“我们会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实务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参会律师表示。

  关注一

  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

  现行《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杨版的建议稿中,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增加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祖孙可以相互继承。同时,建议稿增加了第三顺序,包括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姨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子女、侄孙甥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四亲在内的其他直系或旁系血亲。梁版建议稿则只增加了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并限制在四亲以内的亲属。

  “我们都认为该拓宽继承人范围,杨教授采取列举的方式,比较直观。”一名参会律师说。

  关注二

  “试管婴儿”有继承权

  “试管婴儿”有没有继承权?杨版建议稿给予了明确回答。而梁版建议规定,“经夫妻双方协议实施人工生育的,其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等同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的孩子都有继承权,‘试管婴儿’当然该有。”参会的一名律师说。

  关注三

  “二奶”不能得遗产

  能否立遗嘱将财产给“二奶”?梁教授在建议稿中强调,“当事人设立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而这一问题,律师、学者们看法不一。一名参会律师认为,不能将全部财产留给“二奶”,但可以赠一部分。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她曾到北京、重庆等地参加《继承法》修改研讨会,包括她在内不少专家、学者都不赞成将财产留给“二奶”。这样违反了公序良俗,不能提倡。

  关注四

  不能全部转赠外人

  “老张立遗嘱时,考虑家人对他不好,决定不留给老婆孩子,将财产全部赠给外人行不行?”梁版建议稿对此有明确答案,他建议遗嘱部分中规定“特留份”制度,要给法定继承人预留一定的份额。

  “应在遗嘱中设立必留份和特留份。”杨版建议稿中说,“必留份”是指,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特留份”则指,被继承人的配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享有特留份继承权。特留份额是其法定继承数额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