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张律师参加“家事法苑”家事法沙龙
      由北京著名的婚姻家庭律师杨晓林律师创办的“家事法苑”于2012年3月30日举办了名为:聚焦“离婚协议书”!的沙龙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吕春娟博士、潘萍律师、樊丽君教授、台湾赖芳玉律师、香港叶永青律师、杨晓林律师、李曙光律师、段凤丽律师、张承凤律师、孙韬律师等。各位学者、律师针对离婚当中离婚协议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律师也通过网络远程连线向沙龙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沙龙就离婚登记常见问题及救济、如何完善离婚登记制度、离婚协议书规范化问题,离婚协议书常见法律问题及预防、离婚后财产纠纷常见问题及解决、离婚调解与法院诉讼程序衔接问题等等问题广泛展开研讨。力图通过研讨、交流,就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达成共识,以便向相关部门反馈,完善离婚登记相关制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张律师看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虽然具有方便、快速的优势,但由于当事人权利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理解,或由于急于离婚、草率了事这些都容易导致协议离婚后双方的各种纠纷,甚至起诉到法院。在张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出现过多起这样的情况。
      故此,张律师提示,对于民政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协议内容要完善,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涉及的,都应涉及,尽量做到没有事后工作;2、明确民政协议得不到法院的强制执行,因此协议签订后应完善相关的法律程序(比如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支付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中的赠与内容,建议公证);3、仔细审查协议内容对自己是否有法律风险;4如果有离婚后的事后工作,要尽快办理,以免时效问题,和夜长变卦(比如房子需要对方配合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