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 张承凤律师接受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采访

 

2011年1月13日成都电视台生活频道主编荣亮携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小孩到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向本站首席律师张律师咨询。张律师聆听了双方当事人在其婚姻生活遇到的难题,并了解了他们现在夫妻感情、子女抚养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等问题,以便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帮助当事人走出婚姻关系中面临的困境。
    来咨询的双方当事人都属于再婚,并且在婚前都各自有一个小孩,婚后又育有一子。然而当事人婚后生育的小孩已经4岁但是至今没有办理户籍手续。现双方感情破裂,向张律师咨询有关离婚的法律问题。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1、对婚后孩子的抚育及社会抚育费的承担问题。由于双方婚前都有孩子,婚后的孩子属于“超生”,在办理户籍手续时需要缴纳社会抚育费。男方认为此费用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女方也应该承担一半费用。但是女方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一半的费用。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性质及偿还义务。夫妻双方对于婚后债务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而且主张的数额差距太大。男方认为该笔债务属于多年来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则认为没有如此巨额的债务。是否有债务,这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此无法达成共识。
    张律师对以上问题做了耐心而细致的解答。首先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的问题之一。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其基本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同时张律师认为社会抚育费应该由夫妻共同负担,离婚后夫妻一方也应该承担。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从双方的陈述来看,并不能明确判定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主张婚后的债务是日常生活开支产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一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债务的使用情况。当事人在法庭上的主张及提供证据,法官都会经过仔细的审查来判定债务的性质。如果法官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无法判定该债务的性质,则法院一般会建议另案处理。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以后,再对夫妻婚后的所借债务的性质作出判定,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则由这一方负责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然夫妻共同债务购买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应该进行分割。如果最终认定该债务属于赌债,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在采访结束前张律师根据该案例对广大夫妻提出告诫:1、赌博是破坏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一大祸害。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一旦嗜好赌博都会给家庭带来毁灭性的影响。2、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夫妻在要小孩前都理应慎重考虑,例如有没有能力来抚养小孩,有没有能力为小孩营造起码的成长环境等。不要让成年人的随意造成小孩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