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典案例 > 婚姻类 > 并非所有的离婚咨询者都应该离婚
       近日接待了几起离婚案,其中有两件不适合选择离婚。
       一件是一位年轻的妈妈来咨询的,女方在生育以后,和年轻的丈夫开始分居生活,平时也因为重心在照顾孩子而缺乏和丈夫交流。丈夫对此多有怨言,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女方想提出离婚。对于这样的咨询情况,律师并不建议考虑马上离婚。首先,女方在处理婚姻关系上有些欠缺,在家庭关系里面,第一要素是夫妻关系,其次才是亲子关系和父母关系。和你白头偕老,共渡此生的人是你的爱人;要给孩子无限的爱,而最大的爱就是有一个健全的家;世界上最爱孩子的异性通常是孩子的爸爸。其次,孩子不是丈夫怀的,丈夫和孩子的感情需要后天建立,给丈夫时间、机会,和孩子建立关系。第三,刚生育的女性容易得产后忧郁症,处理问题时可能会有偏差,注意女性的情绪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第四,在家庭角色里,男性到位的时间会比较晚些,常常会让女性觉得丈夫还是一个孩子……。为咨询者作了分析和建议后,咨询者放弃了离婚的打算.
       第二位咨询者是一位已经退休的男性,他带了一份离婚协议,咨询时提出要求,要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咨询。在审查他的离婚协议时,很奇怪所有的财产归女方,律师建议他在这样的年龄段,应当适当考虑自己的生存能力。咨询者告诉律师,夫妻二人并不想离婚,只是因为年过80的父亲经常到家折腾自己的妻子,而妻子刚做完大手术回家,需要静养,离婚只是给父亲看,自己并不离开家,孩子正在谈恋爱,也不想让孩子知道父母离婚了。律师分析认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首先,离婚是一件大事,我们不要轻言谈离婚,即使有病的妻子同意,但肯定不是她的本心,一个50多岁的病妻,应该不会希望自己的丈夫成为“自由”之身,随时可以离去;其次,离婚不离家,糊涂的老父亲一样可以折腾,而且,在知道儿子将财产全部给对方以后,可能折腾更厉害,建议咨询者搬家,以后让自己和老父亲单线联系,自己主动到父亲家,不让父亲知道自己的新住处;第三,儿子已经三十岁,正在谈恋爱,父母的这种处理婚姻的态度,早晚会被儿子知道,这样的言传身教,不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咨询者说,回家和妻子再商量,将慎重考虑律师的建议。